在政法學當兼職教授好幾年了🙋🏿,今天很高興終於有機會給政法大學“奉獻”一次了,還有這麽多同學選修這個課實在是感到很高興!我今天給同學們介紹一下有關奧林匹克法律事務的一個背景知識🔣。
我先介紹一下奧林匹克法律事務在我國的地位和研究近況♍️。奧林匹克法律事務在中國大體上是理論研究缺乏,實踐積累沒有👨⚕️,人才後備不足的情況。國外也有個別學者在研究但也基本不成體系;國內呢,當年我是在國家意昂4体育總局工作🅿️,國家意昂4体育總局大家知道和中國奧委會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我在那就是做政策法規工作📻,當時我也沒研究,後來參加兩次申辦,兩次申辦以後我就留在北京奧組委工作了,我到奧組會之後我才接手對奧林匹克法律事務的研究。過去我在意昂4体育總局政策法規司工作雖然作法律事務但是也不研究奧林匹克事務💆♀️,基本是做立法、行政這方面的事🦹🏿♀️。目前國內學者還很難寫好有關奧林匹克法律事務這方面綜述性的文章,這跟我們沒有研究也是有很大關系的,如果一點實踐都沒有的話要描述一個學科體系是很難的。國外有些學者研究,但是東西也不足,國外的研究散見於一些法律期刊和意昂4体育期刊。國內目前的研究叫意昂4体育法研究比較確切🍋🟩,但其中奧林匹克法律事務的研究比較缺乏,總的來說還不成氣候➝,去年中國意昂4体育法研究會成立了,政法大學有些老師也是裏面的理事,我也是𓀅。但是關於奧林匹克的研究就很少,目前國內還缺少這樣一個研究的陣地,目前意昂4体育法的研究都還沒有一個交流的園地🦸🏽♀️,那麽奧林匹克法律事務的研究就更沒有了。國外的論文被翻譯到我國來的也很罕見,專門從事這方面研究的人,我可以毫不謙虛地說目前研究最多的就是奧組委法務部了🦕,因為我們的業務就是這個。當然我們說因為國際奧委會是個非政府組織,他的文件很多就是合同,而合同它本身是不示人的,我們要研究聯合國🦹♀️,可以到聯合國圖書館去查閱資料👱🏽♂️,他們每表決一個決議都是公開的🪲,國際奧委會的這些文件包括其法律文件多數是不公開的🚵🏽♀️,那麽你不在這個領域,你就拿不到這個合同,這樣的話學者們就很難研究👸🏽,研究起來就比較困難。這就是大體的研究狀況𓀝。
現在開始轉入正題吧,因為我的講課就是我的一些工作體會🙇♀️,沒有一個統一的教材也沒有教案,顯然都不很成熟。
第一個話題將講一下奧林匹克大家庭內部一個法律體系🧸。國際奧委會自認為是奧林匹克大家庭的家長,對奧林匹克事務他常用大家庭這個概念🪿。對於奧林匹克大家庭狹義的解釋是指國際奧委會(LC)🧘🏻、各國和地區奧委會(NOC) 、國際單項意昂4体育組織(IF)、國際單項意昂4体育組織的聯合會🧙🏻、奧運會的組委會。廣義概念還包括奧林匹克運動的商業合作夥伴、廣播電視的廣播商💇🏽、還包括一些與奧運會有關的運動員、教練員𓀑。多數情況下還是用狹義的概念。那我們先從這個大家庭的家長說起,國際奧委會始終認為自己是這個大家庭的家長,大家知道奧林匹克運動會是從古希臘發展起來的👢,第一屆真正的現代奧運會是1896第一次開的,在這之前成立了國際奧委會,國際奧委會的總部在瑞士洛桑。國際奧委會是個非政府組織(NGO),大家學過國際法都知道只有政府間組織才有國際法主體的地位,那麽非政府組織嚴格說來沒有國際法主體地位🤵🏼,也就是說它不能和聯合國、國際紅十字會紅新月會相提並論,也不能和萬國郵政聯盟相提並論,世界衛生組織也是政府間組織,所以我們中國政府堅決反對臺灣以任何名義參加政府間組織🧘🏼,不能作為成員,也不能作為觀察員,這是我國的大政方針所決定的💇🏽♂️。國際奧委會這個非政府組織據我看在所有非政府組織中排在最前列,有人說現在國際上有三大國際組織,一個就是聯合國,一個就是國際奧委會📝,一個就是紅十字會。國際奧委會由於它這些年的運作👩🏼🏫,使他雖然是非政府組織但是有一種政府化的傾向。他跟瑞士聯邦政府簽了協議♎️,瑞士政府承認他的準國際組織地位。國際奧委會的主席來我國訪問通常能見到總理🥙,偶爾能見到胡錦濤,他基本上就享受了政府組織的待遇,當然了他在機場不能鋪紅地毯,不能檢閱儀仗隊。你想想咱們世界的法學組織那個能享受這個待遇↗️🤽🏽♂️,我看沒有。但國際奧委會在自己的憲章中明確說自己是一個非官方非營利的組織🧑🏿🦳,我們認為它也是。那麽非政府組織的表決機製就非常有意思了🪚🙎,我們說政府組織的表決機製基本上是唱名表決👨👨👦,也就是說你投贊成票反對票棄權票是公開的,聯合國安理會也實行舉手表決🧑🏿🚀,實際上在表決之前結果都已經基本明了了,因為各國代表在進行發言❌,無論是在聯合國大會上的一般性辯論🍄🟫,還是在安理會上的討論,每個國家都說了自己的話了,投票只是一個形式而已,因為政府間組織一定要代表所在國說話。可是非政府間組織就不一樣,國際奧委會的表決機製基本上都是秘密投票,所以如果他在公開講話時持A觀念🧑🏿🔬,而他在投票時投了B也是可以的👨🏼🚀,非政府組織的運作就是這樣的🦿。第一次北京申辦,93年表決,北京當時兩票之差輸了✖️,當時有人事後說朝鮮啊、誰誰誰沒投我們的票,後來我們說討論那個沒有意義🔲,為什麽呢🧑🎓?因為當時我們跟悉尼只差兩票🦥,只要有一個人投咱們票都平了。現在追究這個都是偽問題🎷,因為投票之前有60多個國家給中國承諾投票🤾🏽♂️,最後咱們得了40幾票👩🏻🔧👨🏫,說明有20多個人說謊了🧑🏿🎓,既然有20多個說謊的,你選擇這一個說謊的就沒意義了。這個事過去以後到這次第二次表決的時候,我們也知道了有些人許了願了,但是我們知道如果能到投票中間就勝利的只有可能是北京🙋🏿,各位就算是不守信用也沒有影響了👴🏻🏕,因為我們國家畢竟經歷了8年的變化不再是以前的實力了🧓🏿。93年的奧申委還有專門的打字員,因為大家不能每個人都有一臺電腦,那時還有車隊💼,誰要辦事就到車隊去調車🧖🏻♀️🤾🏿♂️,現在車隊就很過時了,領導就給你配車你就自己開就行了。還有我們的申辦理念,上次申辦時我們提的是“新北京、新奧運”,當時就有人說不好🍑,北京有3000年的建城史🪝,800年的建都史,這叫老北京新奧運啊🛑,我們討論來討論去🤷🏿♂️,究竟是要給大家展現北京悠久的歷史重要,還是給大家展現一個欣欣向榮、朝氣蓬勃的背景重要?當然是後者了。人家對我們的信任來源於什麽🔑?不是因為你五千年文明史🕖,而是因為你強大了振奮了,所以叫“新北京🐖,新奧運”。既然國際奧委會是個非政府組織,它是怎麽樣把這個大家庭的成員弄到一塊呢?假如有哪個成員不聽話怎麽辦呢?政府組織有辦法,他們可以製裁啊🪑🙆🏽♀️,向聯合國不行還可以出兵啊!非政府組織就不好辦了🧑🏿🎨👩🏿🦰,別說軍事手段談不上了🧒🏻,就連製裁都不行🩰,他最大的“製裁”不帶你玩了🏊🏼♂️。當年南非在白人種族主義的統治下定了很多種族主義的法令,人就是膚色分等級的🌷,這些種族主義政策和國際奧委會的精神相違背啊,國際奧委會講究意昂4体育不分種族不分國籍要平等👩🦯,國際奧委會的法律是信奉這個的。因此國際奧委會就通過很多次會議要求南非在意昂4体育上要實行種族共融💇🏿♂️👩🏼💻,因為國際奧委會在其他方面沒辦法管南非,它只能在意昂4体育上對南非作出要求。南非不同意🍑,那國際奧委會就斷絕了南非參加奧運會的席位,以後哪個國家的意昂4体育組織和南非這個國家比賽,國際奧委會就“製裁”他👨🏻🦲🧗🏿,你也甭來玩了。到了90年代南非的種族主義被推翻建立都種族都民族的國家以後☝🏼,國際奧委會才取消了對南非的“製裁”,恢復了他的席位。比如運動員使用興奮劑,國際奧委會的製度中規定不能使用興奮劑,你老使用,那就別參加比賽了啊!這些都是最後的手段,那麽它一般的正常的關系怎麽維持呢?是用契約關系,就是合同🐄。他的合同顯然沒有什麽行政色彩,基本是民商事的,他這個家長跟別人簽合同一半都是有利家長的🌎。這北京奧運會有個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叫做北京奧運會主辦城市合同📎,這合同是2001年6月27號北京拿到了合同文本👨🏽🏭🤞🏼,就是在投票前十幾天🧘🏽♂️,這並不是說給北京特別照顧,在北京拿到文本的時候巴黎🧑✈️、大阪、多倫多也拿到了,一模一樣的,大家拿到的都是一樣的文本,這個文本後來北京就一個字沒改的簽下了。大家都很註意合同,合同一個是意思自治,一個是大體上權利義務相當🧺,但是就國際奧委會和北京簽署的主辦城市合同就我個人看基本是兩部分組成的👮🏿,一部分是國際奧委會的權利🤟🏽🦖,一部分是北京奧組委的義務🐳。盡管說這個合同比較苛刻,但我們認為它是辦好一屆奧運會所必不可少的,而且這個合同不是針對北京而搞的,不是你奧運會在北京主辦我就苛刻,給五個申辦城市是一樣的合同文本🍕,誰勝利了誰簽。大家知道當時給了這個城市合同後🏊,這五個城市分別回去研究去了🥖,國際奧委會話說得很好聽🧽,說“你們五個城市都可以研究這個合同,有什麽意見可以提”,你想想這離投票時間還有十幾天的功夫,哪個城市敢說兄弟我不贊成這合同,你給改改吧!因為你國際奧委會顯然處於強勢地位📲,你提了他就不要不就完了是吧🙍🏻,這不就是民商事關系嘛🎮。那北京在7月13號投票表決就成功了,成功以後一個小時以後🤷🏻🖖🏽,劉淇代表北京市🤚🏽,袁偉民代表北京奧委會就在這合同上簽字了👩🍼,應該說投票表決成功到簽字還有一個多小時🍓,這一個小時大家想想北京敢不敢提出意見說著合同太苛刻了🫕,改改吧🦹🏻♂️?我說是不敢,要是我們不同意,人家說沒關系我們再選下一個城市👰🏽♂️,下面一個城市說我不用修改選我行不行,你說是不是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沒辦法提出修改意見,有人說北京奧申委為什麽不提出一個更有利的合同,你說這不是廢話嗎🦶🏻?爭取那個,別人就不讓你辦了,所以說有些學者們說的話真是特別聰明,但真要做起來那根本就辦不成。這個合同很苛刻🏌🏽♀️,但我們認為這是辦好奧運會所必需的⛹🏽♂️,它不涉及對我國主權的任何損害,只是民商事合同,表達了一種意思自治。畢竟國際奧委會每四年舉辦一次奧運會,這個經驗積累是很豐富的😺🍪,現在世界上能在一二十年內再辦一次奧運會的🙅🏽,我看只有美國。我們知道倫敦這次是申辦成功了🦶,倫敦是2012年奧運會的主辦者🌩,倫敦上一次主辦是1948年🤞🏻,而你想想1948年出生的人到2012年又多大歲數了🧑🏼🍳?法國申辦2012年奧運會失敗了,法國上一次是1924年辦的,也就是說那屆奧運會的人到現在基本都不在了。
另外奧林匹克法律體系中還有一部分就是意昂4体育仲裁庭(CAS)。他要求奧林匹克中的賽事糾紛都交由意昂4体育仲裁庭管👔,理論上意昂4体育仲裁庭和國際奧委會都分別很鄭重的表示彼此互不隸屬彼此沒什麽關系🕧。但是我所知道的是意昂4体育仲裁庭的辦公地點就在國際奧委會的意昂4体育博物館的院裏頭,起碼地點上就說不清,聽說他的財政補貼國際奧委會還給呢,它們之間有千絲萬縷的聯系🧑🏼💼,所以說一般你要和國際奧委會發生什麽糾紛到意昂4体育仲裁庭去仲裁🚣🏼,我個人對勝訴持悲觀態度。但是意昂4体育仲裁庭的業務不是很廣泛,基本上就是興奮劑等問題🈸,顯然他不裁運動技術性問題🧑🏻🦯➡️♟。在國際意昂4体育仲裁庭也有中國籍的仲裁員🟠,但目前看來並沒有發揮很大作用💆♂️🥼,在國際意昂4体育仲裁界影響不大👓。再有呢,據我所掌握的資料,國際意昂4体育仲裁庭並不被《紐約公約》所承認👮,不被各國的法律所承認和執行,但是我會見了CAS秘書長☢️,他說已經納入公約體系了,但他目前還沒給我傳過來文件。我倒想知道如果將來他的裁決我國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都不確認🏅,都不執行怎麽辦🤤,這都是問題👨🚒,如果真納入紐約公約就好辦了。
在建立國際奧林匹克法律大家庭中🏌🏻,它的另一個主要文件就是《奧林匹克憲章》了💆🏿♀️,是他所有製度的基礎,他要求奧林匹克的成員都遵守奧林匹克憲章🏀。並且奧林匹克憲章要不時地進行修改,修改的時候都不征求各位的意見,好像他修改的頻率很高🤙🏼,常常每年都有◼️,但修改常常是程序性的,沒有什麽實質性修改。國際奧委會的產生機製是逆向選舉,就是說現有的委員投票確定新委員🦺,咱們正常的選舉是由下級往上選,但是國際奧委會卻是逆向選舉,就是我們現在有80個委員🦶,第81個委員就是由這80個委員選舉產生的,所以說這樣選出來的委員很難說是代表他的國家。有可能投票時,委員的選擇和委員國籍國政府的態度是不一致的🥗。現在國際奧委會委員大概有一百二三十個✶,但是它承認的國家奧委會卻有200多個,而且有的國家委員有兩個到三個,說明世界上有很多國家的人是進不了國際奧委會當委員的。中國最多的時候有三個,現在還剩兩個何振梁和於再清😫,另外中國臺北奧委會還有個委員叫吳經國🤹🏻♀️,香港奧委會也有個委員叫霍震霆。
下面我們再說說在奧林匹克大家庭中和中國有關的幾個奧委會🧑🏿🌾。一個就是中國奧委會,中國奧委會前身就是上個世紀20年的中華意昂4体育協進會👩🏽⚖️,後來被國際奧委會承認這就是中國的奧委會,中華意昂4体育協進會組織的代表團曾經參加了幾次奧運會,比如說洛桑磯奧運會📨、柏林奧運會、倫敦奧運會,當然了運動成績沒什麽好說的🐖,一事無成。那麽在解放前夕,中華意昂4体育協進會的領導層發生了分裂,有一部分成員跑到臺灣了🤴🏿🔋,有一部分留在大陸迎接解放,留在大陸的這些人員和新加入的人員就成立一個新的組織——中華全國意昂4体育總會。中華全國意昂4体育總會50年代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中國的奧委會🙆🏼,中華全國意昂4体育總會組織代表團參加了奧運會,那麽五星紅旗第一次在國際奧委會的賽場上飄起來的時候是什麽時候?好多人都回答1984年,那是許海峰為中國贏得第一枚金牌,但是新中國第一次參加奧運會是1952年,那次是赫爾辛基奧運會。50年代初中國的運動技術水平顯然跟國際有很大差距🂠,而且我們旅途也很勞頓,而且在蘇聯換小飛機一路顛簸🈸👩🏿🔧,還去晚了🚣🏿♀️,所以我們最重要的是在那升起了五星紅旗,在國際上確認了新中國的地位🧑🏻🏫,這才是最重要的⇒。這一屆奧運會之後是1956年的墨爾本奧運會⚾️,正在我國選手積極準備參加墨爾本奧運會的時候,國際奧委會主席布倫戴奇(美國人)極力主張在國際奧委會裏要搞兩個中國,這是我們斷然不能接受的,當時國際奧委會也有中國委員叫董守義,董守義和我國國家意昂4体育組織和我國外交部與國際奧委會進行了堅決鬥爭🧭,要求開除臺灣,但是國際奧委會拒絕我們要求,這時中華全國意昂4体育總會就宣布退出墨爾本奧運會。到了1958年這個問題還沒有解決✊,中華全國意昂4体育總會就宣布與國際奧委會斷絕一切關系,同時董守義致信國際奧委會辭職。50年代60年代中國的外交路線漸漸的向左在轉,這是我們寄希望於建立一個新的國際意昂4体育組織對抗國際奧委會🧏🏻♂️,比如60年代組織的新興力量運動會🛥,就是亞非拉這些剛獨立發展起來的國家組成的運動會🧘🏻♀️,但是這個組織還是難以和國際奧委會抗衡⚂🛒,最後還是結束了🏑。到1971年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恢復了🏀,1979年國際奧委會通過了很著名的文件《名古屋決議》,決定確認設在北京的奧委會為代表中國的奧委會,同時也說設在臺北的奧委會改名字改旗改歌可以留在國際奧委會😂。為什麽我們同意呢?因為國際奧委會是個非政府組織🧗🏿♀️,不代表政府,我們說兩個中國主要是從政治的角度上考慮的,過去臺灣那個叫做中華民國奧委會👨🏼,那是不行的🚣🏿,現在他改名叫中國臺北奧委會💆🏿♀️,英文名叫Chinese Taibei。臺灣運動員在國際比賽中得前幾名的機會不是很多,得冠軍的機會就更少了,所以說奏歌的機會也不多👨🏽🏫,但是入場時都必須出現啊🤫🙏🏻,一般大型的運動會咱們都盯得很緊,這個問題都不大,有些小國不太註意這個,而且臺北也不斷去給人家行賄👏🏽,這樣我們就要非常註意這個“鬥爭”🚴🏻,不是所有臺灣人都願意祖國統一的👃🏽,那麽我們的意昂4体育界出訪的時候👩🏼🚒、參加國際比賽,一般在領導的書包裏或秘書的書包裏都裝著臺北奧委會的旗子和歌👮,一旦發現東道國“出現問題”而推托說不知道或沒旗,咱們就拿出來,這就是鬥爭的策略。香港還在被英國統治的時候香港奧委會就被國際奧委會承認了,回歸祖國以後我們繼續承認他在國際奧委會中的獨立地位,應該說中國奧委會不是香港奧委會的上級👇,因為根據香港基本法☑️,中國政府管外交和國防,那麽意昂4体育顯然不在中國政府管轄範圍之內,所以我們一般把他理解為地區奧委會🧑🎄。澳門奧委會已經成立了,但是國際奧委會至今沒有承認,中國奧委會是個意昂4体育法人,但是在意昂4体育法中卻有對中國奧委會的規定,在一個國家的法律中對一個社團加以定義規範🫰🏻🎁,這是非常少見的🧿。
這些都是離得遠了🦸♂️,現在我在回過頭來講一些我們跟奧運會有關的事務👔。再講講奧運會立法問題。應該說世界各國對奧運會來立法📊,也不過也就是最近幾屆奧委會的事🤜🏼。最近幾年國際奧委會要求舉辦國立法的要求是越提越苛刻⬜️🧑🏿🦰。最早對國際奧委會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文件是《內羅畢公約》🦹🏽,但這個國際公約的參與過幾乎就沒一個大國🗣,所以國際奧委會也認識到他這個非政府組織的地位,現在他就改為誰辦奧運會他就推動那個國家立法🧑🏼⚖️。從悉尼奧運會他就要求人家立法⬛️,到後來的雅典奧運會也要其立法,現在又要求北京立法👾。在立法問題上🤵,各國情況不一樣,在我國,我們的立法一般指狹義立法⏸,即使是廣義立法也不過到地方法規和國務院部分規章👑。但是有的西方國家,比如警察局長簽個命令什麽的⚽️,他們也叫立法𓀊,也就是把我們中國的紅頭文件在地方也認為是立法🧏🏽♂️,所以國外在立法方面比我們多🙅🏽♀️,中國在立法上比較慎重🧑🏻🏭,這也跟大陸法系的推崇成文法有關。各國為了辦好奧運會一般也都會接受國際奧委會的立法要求🧞♀️,現在立法呢主要是悉尼的、雅典的𓀎、都林的冬奧會立法,但是範圍還是很有限的🫳🏼。中國在申辦奧運會時向國際奧委會作出承諾在知識產權方面立法,在申辦成功後在2001年11月北京市首先頒布了地方立法——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規定👎🏿,2002年初國務院又頒布了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應該說到目前為止我們對國際奧委會在這方面的立法承諾已經滿足了。在這以後北京奧委會的立法就相對沉寂下來了,我個人有一個學術上的觀點就是國際義務按最低水平履行,這是我個人觀點🟦🤲🏿。這本來就是個交易的問題🙋🏼♀️🔯,好比你買一把菜1塊錢,你非得給人家3塊錢幹嗎🥜,我們應該把不得8毛就能買下才對啊!但是這個觀點好像不被領導認同。到2004年2005年時,我國有些學者開始研究奧運立法了,以律師為代表的學者們就寫了一個奧運法律框架論文👹,並給我打電話說要給我送來,還帶來兩個記者。律師把這個法律框架除了給我🌕,也給一些記者散發了💁🏻♂️⛹️♀️,這個奧運立法應該說律師有熱情、有激情,但是我個人認為他對奧運的熟悉程度太低了,比如他說市政府和奧組委如果為奧運要斷絕了交通、征用了什麽東西應該給市民補償,他說這是從民法上的邏輯上推出來的,應該說這從理論上說很合理🏌🏻,但是對奧運會這沒有意義價值🦊🤦🏿♀️。那中非論壇占了道路💍,有個車隊要經過,咱們的警車實行交通管製,你說這個怎麽給補償🏋🏼,我們說這是對整個社會有益的事情🫓,怎麽給補償,結果就大炒作說奧運會幹擾了市民就應該給補償👩🏽🏫,這樣你不是在煽動群眾嗎!現在政府拆房本來就很困難(當然拆房還有很多別的問題),但是為了奧運會要臨時斷絕交通、臨時實行管製要給市民賠償,那我們認為這個公共利益就無法形成了。在為了實現公共利益時,公民的權利會受到有限的限製——就是他在這條馬路立刻通過的權利。還有的律師說建議要給奧組委立個法🧑🧑🧒,叫北京奧組委組織法,我說你熟悉不熟悉中國國情啊,奧組委是個事業單位,中國有個事業單位立法的嗎🔫?在我國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國務院和地方政府有組織法👷♀️,我國有組織法的是很有限的,組織機構的運作通常是由政府的紅頭文件來製約的,這跟西方國家不同,西方國家每設立一個機構時🪪,隨之關於他的章程和組織法立刻就出來了,我國不是這種情況,我國有關政府機關的組織法都不健全,比如都沒有財政部組織法、外交部組織法啊!給奧組委這樣一個事業單位弄個組織法合適嗎?還說由國家意昂4体育總局和北京市政府組成北京奧組委這違反了國際奧組委的規定,這不凈瞎扯嗎?中國奧委會和國家意昂4体育總局本來就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國際奧委會都承認我們的國家意昂4体育總局可以代表中國奧委會,結果這些律師說這違反了國際奧委會規定。還有人寫文章說北京奧組委是個民事主體不全的法人,還說應該製定法律不允許中央電視臺壟斷北京奧組委的轉播權。第一🦵,我們沒說中央電視臺要壟斷著轉播權啊!第二,中央電視臺的壟斷地位是客觀存在的,中央電視臺只要遵守奧運會轉播規則就行了🗄,它作為中國的最大的獨家轉播商,它就是由獨家轉播的權利。還說要是中央電視臺轉播了👂,別的臺就不能報道了🤜,但是我們說轉播權和報道權是兩回事,誰說中央電視臺轉播了👳🏿♀️,其他臺就不能報道了?全場實況轉播和新聞報道是兩回事啊!因此我們就對這些持消極態度🧛🏽♀️🍄🟫。到2005年底🤷♂️,北京市市政府又搞奧運立法了,這市政府搞奧運立法就和律師搞奧運立法毫無共同之處。這次奧運立法是為了給奧運會創造一個更好的環境,應該說市政府的奧運立法是為了使政府的那只手更長🥴、更硬,利用奧運會加強城市管理的能力♋️,而不是給奧組委立法。在這種情況下🧙♂️,有些規則可能放寬,有些規則可能變通執行。比如國際奧委會規定對於有傳染病📖、艾滋病的人只要辦理簽證就應該讓其入境而不應該拒絕👨🏼🎨,按照中國的檢疫法,有艾滋病、性病的不能入境🪪,現在的問題是🛣🚚,假如他是艾滋病患者,它在表上不填是艾滋病患者,我們睜一支眼閉一支眼,假如他在上面填了是艾滋病是國際奧委會官員、運動員🫀,我們對國際奧委會的承諾是都讓進,這就和我國法律沖突🦔,這些問題才需要用立法來解決🛒。比如我們最近反對養犬的風聲很熱鬧,國際殘奧會我們還要辦呢🦅,那人家殘疾人的導盲犬怎麽辦呢?導盲犬是可以進公共場所的,可是咱們規定養犬要經過居委會同意,不準進公共場所,那根我國法律沖突💾,這需要立法📝。還有就是有很多外國人有外國的駕照,他要在中國開車🔮,我國的法律不承認國際駕照,也不承認外國駕照,外國人來中國開車必須重新考中國駕照,那人家要用車怎麽辦,是個個給他們雇司機呢,還是不許他們開車呢🥹,還是怎麽辦?在國外,這是允許🤸🏼♀️,到我們這就不行了。一方面我們遵守國際慣例🧖🏻♀️,但一方面也要遵守中國的法律,解決這個矛盾沖突就用立法解決。這好像和公民賠償沒什麽關系吧💇♂️!
下面咱們講講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目前我們對奧林匹克知識產權實行多重保護,因為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的標誌並不能嚴格地對應商標法🤜🏿、著作權法,有些領域是這幾個法所無法涵蓋的🧏🏽♀️。比如說國際奧委會要求對舉辦城市加年份進行保護(即北京2008),從商標法上來講,現在“北京”作為商標註冊是不行的,純數字也不行了⬜️,那“北京2008”也不能註冊啊💳📢,它沒新穎性🥠、獨創性啊🤽🏽♀️,而且我國的《著作權法》並不保護書名,連書名都不保護怎麽保護你這個口號不是口號👩🏻⚕️,短語不是短語的東西。那專利權就更談不上了,專利得和產品相結合啊🦈2️⃣!至於其他的知識產權領域,比如新物種什麽的👩🏼🎓,那就更是談不上了🧖。所以我們就用奧林匹克知識產權標誌保護這個概念來填補法律縫隙,應該說這是一個比較成功的填補。我國政府實際上也就承認了三個權利人🎣:國際奧委會、中國奧委會🫁、北京奧組委🚔。任何一個奧林匹克權利標誌都只屬於一個權利人🚴🏼♀️,也就是說沒有哪個奧林匹克權利標誌是兩個權利人共有的🌎,另外奧林匹克權利標誌由於有了這個立法✊🏽,一下子就從私權利轉變為受公權利保護了♣️,實行了備案製🎻,但是備案和登記註冊的法律含義是不一樣的,備案不必批準,但備案也要按統一的格式辦理。應該說國際奧委會和中國奧委會基本上不會再出新的奧林匹克標誌,新的標誌基本由北京奧組委出了。奧林匹克標誌從形態上劃分一共有四類👆🏻🥹:一類是圖案圖形類標誌,比如國際奧組委的五環📽,中國奧組委的中國印,北京奧申委的中國結,中國奧委會的長城五環等等🥚;一類是專有名稱標誌,比如說奧運會這三個字,奧運這兩個字以及國際奧組委👨👦👦、中國奧委會、北京奧組委這些名稱等等🕵🏽♀️🐷;一類是文字口號類標誌🤑,比如“北京2008”,“更快、更高、更強”,“新北京🧑🏼🏫、新奧運”,“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等等👇🏻;一類是旗幟歌曲類標誌🦹🏼♀️。在奧林匹克標誌方面我們除了適用這個法規外🤩,我們還實行其他方面的多重保護,比如說會徽🧏🏻♀️,我們除了作為奧林匹克標誌備案外,還作為商標註冊了;比如吉祥物我們同時還作了版權登記;同時我們在國外和港澳臺地區也進行了商標註冊🧬。但是國際奧委會還提出了其他一些立法要求,目前我們還難以達到🪀。北京奧委會工作條例有這麽一條叫“嚴格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認真履行國際義務”,大家看看“嚴格遵守”和“認真履行”有層次差別的。我對奧林匹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國際上對知識產權通行的保護還是有一定去別的🧏🏻♀️,國際奧委會對專利保護並不著急,首先意昂4体育技術、器材的專利他本身就不在奧委會,他在專利上比較感興趣的就是那火炬🩻,另外他對於有外形的,有藝術性的專利比較感興趣。此外我覺得也不應該把奧林匹克權利標誌的法律搞得全而又全,因為我國法律規定為商業目的和含潛在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應當取得權利人的許可,否則作為侵權🤛🏽。這你要不為商業目的呢?你要為教學科研、新聞的目的呢🏞?自然就不存在許可的問題🤵🏼。
下面我們講講奧林匹克中合同的事務🧭。我們說奧林匹克事務中最主要的鏈條就是合同了⚱️🧀,國際奧委會跟我們簽訂的合同基本上都是格式合同🥂,而當發生沖突時我們還不能按傳統上按有利於接受方的利益解釋,通常發生矛盾時⚪️,都是按照國際奧委會的利益解釋的,這和通常的合同是不一樣的🫅🏼。那麽奧組委還要和別人簽合同啊,這樣的合同才是奧組委法務部最主要的業務,在這些合同裏我們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義務傳遞。我們也要大量的買東西、組東西,這必然產生大量的合同🕺🏽,其中最具有奧運會特色的就是他的義務傳遞,我們跟國際奧組委的很多條款就是通過義務傳遞來傳遞給下面的合同商,否則的話這違約的責任都是我們的了,這是不行的🔬。有些人老在討論北京辦奧運是賠錢啊掙錢啊🚣🏽,我們說我們辦奧運會首先國際奧委會給我們錢了,那我們的每一個違約國際奧委會都有可能會扣我們錢🤛🏽,那為了保障我們這錢不被扣,我們就得跟下邊跟我們簽合同的人說你們也得守約啊。比較典型的合同叫做反隱形市場的條款🧑🎨,這是在我們的采購合同裏大量出現的條款,我就先簡單的說一下,一夥我還會具體說一下隱形市場的概念🤜🏽。比如咱們北京奧組委和別人簽合同買椅子,簽了合同錢貨兩清了,那這時他跟別人說他把椅子賣給奧組委了🦈,這實際上是一個事實陳述🚵♀️🚴🏻,就好像電視廣告上說什麽什麽油是人民大會堂專用油一樣,但是你要是真像這麽說了,奧組委就該跟你急了,因為我們在合同中規定了,在奧組委解散之前你不能對外說這椅子賣給我們了👩🏼🦰,這就是反隱形市場條款✌🏻。隱形市場就是說你不是奧運會的贊助商,你通過宣傳使得別人誤認為你是奧運會的贊助商🔻,與奧運會有聯系。國際奧委會要求我們在這方面立法,我國目前沒有做出積極響應🧏🏻。隱形市場不是我國法律現行的概念,就我個人來說隱形市場在商業策劃中是個高水平的策劃,應該說隱形市場目前不違法🐻❄️🥰,但是缺少些職業道德🧔🏿♂️。另外在知識產權方面,奧組委非常強硬地、單方要求人家或通過合同,或通過承諾👨👩👦,或通過其他的什麽法律文件把權利全部轉移給奧組委,因為我們跟國際奧委會有約定,在北京奧委會結束時,我們必須把全部知識產權全部轉移給國際奧委會😒↕️,如果我們現在拿不到這個知識產權,那我們日後就無法轉移給國際奧委會了🧗🏻♂️🧍🏻,所以我們在知識產權方面的特殊條款也比較跋扈。我們征會徽征吉祥物🥻,這都是知識產權中最敏感的東西,我們在發送征書時我們同時附了一張知識產權轉讓承諾函,凡是給我們寄稿的就得把這個轉讓承諾書填好了貼在信封外頭,只有這樣我們才開這個信封,否則這個信就被退回去了。還有就是關於外觀設計的,你說他縮小到多大比例就不具有著作權了👩🏽🏭,我們說鳥巢在一比多少的圖紙是有著作權的🫵,這個圖紙不斷的縮小假如說縮小到一張郵票上🛫,那麽郵票上的鳥巢的設計師還擁有知識產權嗎🧚🏽♂️?比如再縮小到一個黑點都辨別不出來是個鳥巢時還有知識產權嗎🧘🏿?可能這些問題已經超出奧運會的一般法律問題了🙎🏿♂️🌁,我個人認為知識產權有個幾何尺度問題🤲🏽。
再來說一下糾紛解決。國際奧委會希望我們把糾紛都送到國際意昂4体育仲裁庭那去解決,在它沒要求的情況下🦹🏼♂️,比如我們剛才說得買椅子的事,我們一般擱在仲裁那🧔🏿♀️,奧組委選擇仲裁比較多𓀑,因為我們知道奧組委的存續期是很短的,如果這麽短時間內還要大那麽官司,我看恐怕打不完。應該說奧組委不太積極願意打官司,但奧組委從不怕打官司🤟🏼,因為我們的風險防範做得還是比較嚴謹的。我們主要是協助工商來處理這些案子,我們一年內大概要協助工商處理三四百件這樣的案子,在這些行政執法裏,目前發生了一起訴我們的案子,最後這個起訴我們的人熱熱鬧鬧開場,又悄無聲息的放棄了。這個案子報紙上也有報道⛹🏼♂️,湖南省漢壽縣的工商局查到了南京大學出版社違規使用奧林匹克意昂4体育標誌的一批書,之後工商局就請是我們國際奧組委🎾、北京奧組委有沒有授權他使用這些標誌🚣,我們就答沒授權,然後漢壽縣工商局就給開了罰單罰14萬塊錢。南京大學既不打行政訴訟也不走行政復議就把錢給交了,一年之後他到南京中院去告北京奧組委𓀑,說北京奧組委給漢壽縣工商局出示的文件損害了他的名譽🤼♂️。收到法院傳單後,我們也就積極準備,我們作為一個民事主體法人就是如實回答了工商機關的提問,而且這文件也沒公開發表過,我們認為我們沒有侵害他的名譽💇🏼♀️,我們認為這就是南京大學想製造輿論而已🐺🔗,後來他也就自動撤訴了,應該說北京奧組委法律防範意識非常強。
下面我在介紹一下市場開發中的法律問題。奧組委的經費國際奧委會大概給十億美元,但是國際奧委會給的錢我們不能用於蓋場館等基本建設,主要用於運動員的吃住等👸🏽,因此北京奧組委通過市場開發來賺錢。亞運會有集資部,集資是大夥湊錢,大家直接從工資裏扣錢支持奧運會。這次我們不是這樣辦的,這次北京奧組委從來沒有動員過國內的居民給奧組委捐錢👩🏿⚖️,北京奧組委也收到了很多捐款,北京奧組委一律不給宣傳,因為我們宣傳了一個就等於號召別人來捐款🛏,現在國家富裕了👁,我們不需要大家的捐款了。市場開發和集資不一樣,是進行交易,就是你給北京奧組委錢,北京奧組委給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這是個交易🌞,是個商務安排、合同契約關系🍮,不是白用不是白給錢✶,那麽贊助和捐贈是不一樣的,贊助是有回報的。奧運會的贊助和亞運會全運會的集資還有不一樣的地方𓀛,集資中也有贊助商,奧運會實行場地無廣告政策,就是奧組委給你知識產權的使用權,但是你怎麽使用這個知識產權就要靠你自己去運作了👰🏻♀️。在市場開發方面奧組委就有一套計劃,包括贊助、特許和捐贈。今天我們集中談談贊助,贊助裏分為幾個類型,一個是合作夥伴,第二是贊助商,第三是獨家贊助商🙆♀️,第四是供應商,他們分別給奧組委不同的資金支持,獲得不同的知識產權使用權力,前面兩級權利比較大🛩🍊,後面兩個權利就比較小👊🏼。要想當我們的合作夥伴大概從4000多萬美元談起♓️,成為我們合作夥伴的都是國內外的最著名企業,比如大眾汽車⛩、阿迪達斯、中國移動、中國網通🧥、中國銀行、中國石油、中國石化等♡🧑🏽🚀,贊助商大約從1000多萬美元開始談👩🏼💻,主要是海爾、燕京等。在我們合作夥伴的上面還有一級那是國際奧委會的合作夥伴→,這不是由我們談的,國際奧委會合作夥伴的錢大約分給我們一半,我們談成一個合作夥伴大約交國際奧委會5%到7%,國際奧委會的錢也是從贊助商那來的。我們再跟贊助商談的時候主要依據的法律文件是這麽幾類:首先是征集文件,然後進行協議談判,有一個贊助協議,第二個文件是標誌使用許可合同,第三個是現金等價物供應合同,其中現金等價物的計價原則是談判的要點,比如我現在的手機費是移動提供的,他當然不希望你用套餐啊👨❤️💋👨,他把不得希望你用最貴的啊👨🏿⚖️👼,當然我們也不能把企業的利潤都乍幹,我們畢竟在法律上還是一個合作關系🧦。
下面我再說一下特許經營🥹,特許經營就是買紀念物🙎🏼、服裝、領帶等等👰🏽,特許經營一般都是中小企業來做,我們主要是從中抽取特許權費,最多不超過15%。特許的企業沒有宣傳自己企業的權利,贊助商🙎、合作夥伴他們可以宣傳自己企業說和奧運會有關系,但特許期也不行,那這樣就出現一個悖論,就是特許企業要不要在商品上寫上自己名字,如果寫上了就算宣傳了,那要不寫名字那不是“三無”產品了嗎🧑🏽🎄?這在這個問題上有關部門也有不同的意見👷🏽,但是我們法律部認為應該實行中國的法律,因為我國法律不允許三無產品🙋🏻♀️,應該寫上企業名字。還有就是特許商品還涉及到一個專利問題🦸🏻♂️,比如你這個奧林匹克標誌印在左邊是一個專利👨🦽,那我印在右邊也是一個專利,為此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了文件說“不是奧林匹克權利人提出的,涉及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的專利申請,一律不予受理”🧎♂️。比如一個人設計一條領帶把奧運會會的會徽印在上面申請專利,這將會被駁回⛩,因為你不是這個會徽的知識產權權利人。2003年的一起事件引得輿論界嘩然,南方都市時報刊登了一條報道說北京奧組委只重視版權和商標而不重視專利,使得專利被搶註了,損失幾十億元👳🏽♂️🎫。事實上這個事情第一是瞎說,第二從法律邏輯上也建立不起來這種說法👨🏿🎤,首先我們根據剛才的文件得知🚵🏻,如果不是奧林匹知識產權的權利人,他是申請不下來這個專利的,第二呢,這個專利是無限多的☑️,北京奧組委不可能把這些專利權註了🪒,此外我們當時發布會徽還不到四個月的時間就出現這種謠言🌯,我們說註冊一個專利最快也要八個月的時間,顯然這個謠言是不可信的,由於這些條件我們就開了記者招待會澄清這個事情🗺,後來“有關北京奧組委專利被搶註”這件事被評為2004年十大假新聞之一👨🏿✈️。
另外還有就是商標的客體所有人對產品的質量擔保承不承擔責任的問題👨🏻✈️。比如說羽毛球拍上面印著奧組委的標誌,那麽這個拍子假如說在使用時出了故障,我們奧組委要不要承擔責任,我認為按照我國的技術質量監督法的規定是產品的製造者和銷售者承擔責任🖖🏿,但是也有的學者認為應該奧組委承擔責任,這個學術界可以討論,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跟我們打官司,因為我們出的都是衣服、鞋子、帽子之類的東西,還沒有什麽易動的東西,凡是有風險的那些特殊產品我們一般都不生產👩👦👦,所以目前還沒有出現這個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大家可以研究研究👨🏽✈️。
再一個問題就是供應商和采購對象的區別。剛才我以買椅子為例進行反隱形市場的介紹🚰,而北京奧組委說的供應商是指給北京奧組委贊助,獲得北京奧組委同意他使用知識產權的這樣一個級別的供應商🧑✈️,那麽我們給他買椅子的那個企業我們說是我們的采購對象,所以說采購對象不允許他自稱為供應商。
再有呢🎽🦹🏿♀️,我講一下侵權行為和隱形市場的區別。我們說的侵權行為主要就是指為商業目的、含潛在商業目的,而沒有得到權利人許可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的行為。我們認為的隱形市場就是他沒有使用奧林匹克標誌,但是他使人誤解為他跟奧林匹克有關系,比如說他不用奧林匹克標誌,但他用奧林匹克的電視畫面跟他的廣告坐在一起;再比如說🚼,我們這家企業他不使用奧林匹克標誌,他讓他的員工穿著本企業標誌的服裝⛑,賣500張票坐在奧運會的會場裏,攝像機來回掃,那不是也相當於做廣告了嗎?那人家說我們沒使用你奧林匹克標誌啊,我們沒侵權啊?我現在對隱形市場的解釋是北京奧組委的觀點👎🏼,國際奧委會的隱形市場是把侵權和我們認為的隱形市場合並在一起總稱為隱性市場🧑🏼✈️。
我在奧組委工作這麽多年感覺最困難的就是國際上的規則和中國法律之間的沖突。再提一個花絮性的知識,就是殘奧會的知識產權都沒有納入奧林匹克的知識產權保護裏頭去,殘奧會的組委會也是我們,殘奧會的知識產權我們基本上是按特殊標誌保護條例來保護的。為什麽我們沒有納入呢?因為我們說殘奧會的商標的價值和侵權性都比較小,目前還沒有聽說誰侵殘奧會的權利的。在奧林匹克侵權行為中🤦🏼♂️✷,直接使用奧林匹克標誌圖案的侵權行為逐漸在減少,目前侵權上升的呢是使用文字口號、專有名詞類的行為🩶。
好了,今天的講課到這了⚡️,謝謝大家!